2003年第四届全国中小学

电脑制作活动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编

2002年11月


 

      

 

一、人员范围

二、“活动”项目

三、参赛“评选项目”的作品分类、要求及评比指标

四、“竞赛项目”的分类、规则及要求

五、奖项设置

六、“活动”的组织  

 

附表一: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二: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三: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表四: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各省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附表五: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专家推荐表

附表六: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比赛报名表

 

附件一: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灭火比赛规则

附件二: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机器人足球比赛规则

 

一、人员范围   <回目录>

全国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项目  <回目录>

“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项目”)。

根据不同年龄段的中小学学生的特点,第四届“活动”分为小学组(1-6年级)、初中组(7-9年级)、高中组(10-12年级)。

三、参赛“评选项目”的作品分类、要求及评比指标  <回目录>

(一)“评选项目”作品类别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动画、网页、程序设计

(二)相关要求

1、作品的主题

第四届“活动”的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树立关注生活和关注社会的良好意识,善于发现和捕捉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点、兴趣点和闪光点,创作出有助于理解课堂知识、有助于开阔视野、有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作品。

2、“作品”形态的界定

⑴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包括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或者是针对一定目的和用途制作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美术作品。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图像素材的再加工,恰当表达主题。

单纯的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⑵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软件,通过角色(鼓励原创角色)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完成的二维或三维的电脑动画作品。

作品可以是表现一定故事情节的动画小品,也可以是一个具有完整意义的动画节目。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写实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容量应不大于20MB(非压缩文件)。

⑶电子报刊

运用各类文字、绘画、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刊物。

电子报应该含有(真实或虚拟的)报名、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版面数(最少在4个版面以上)、导读栏等报纸类刊物所包含的要素。在导读栏中应设置超级链接。

电子刊物应有刊物封面、封底、目录页、(真实或虚拟的)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4页以上正文页,在目录页应设置超级链接。

⑷网页

使用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信息的作品。

作品容量应不大于50MB(非压缩文件)。

⑸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的程序软件或游戏软件。

提交的作品中,应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图和帮助。

3、作品制作

要求中小学生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参加制作。

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在申报时原则上限定为1名,最多不超过2名。

4、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⑴已经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不在评比之列;

⑵提交作品时必须附“作品创作说明”一份。“说明”内容包括:作品主题、创作思路和技术应用;解释在创作过程中,素材选用、色彩运用、制作技巧等是如何体现作品主题的。

程序设计作品还应包含作品的源程序、流程图和帮助;

⑶提交作品的内容中不能有意显示作者姓名、省份、学校等信息;

⑷提交的作品不能含有病毒;

⑸提交的作品容量不能超限;

⑹提交的作品必须是单独可运行文件;

⑺提交的作品不能是压缩文件;

⑻按要求认真、工整地填写“推荐作品登记表”。表中填写的作品标题应与报送光盘作品中的标题一致;作品作者应在“登记表”落款处签名;

⑼“推荐作品名单”与“推荐作品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一致;

⑽由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统一上报作品。

凡不符合以上任一要求的作品,将失去最终参评资格。

5、作品报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省为单位于2003年4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限额推荐50件作品参加全国评比,并报送以下材料:

⑴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⑵推荐作品名单(附表一);

⑶“推荐作品登记表”(每件作品填写一份登记表)(附表二);

⑷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情况统计表(附表三);

⑸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省负责集中刻录,一式两份),内含“作品创作说明”

⑹各省“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四);

⑺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五)。

(三)作品评比

1、评比指标

1)定性指标

作品如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如:违背有关公理、定理、规则、常识、规律等),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定量指标

①思想性、科学性(28分)

        

分值

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7

能科学、完整地表达主题思想

7

内容切合作者的学习和生活实际

7

文字内容通顺,无错别字和繁体字

7

②创造性(27分)

        

分值

素材获取及其加工属原创

10

主题表达形式新颖,构思独特、巧妙

5

具有想象力和个性表现力

7

内容、结构设计独到

5

③艺术性(25分)

电脑绘画

        

分值

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7

正确运用形、色、肌理、空间、明暗等美术语言

10

构图完整、合理,组画作品前后意思连贯

8

电脑动画

        

分值

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5

情节、人物、语言等设计上引人入胜

5

角色形象生动活泼,富有艺术想象力

5

音效与主题风格一致,具有艺术表现力

5

画面美观,色彩和谐

5

电子报刊

        

分值

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4

版式设计生动活泼,各页风格协调

7

版面设计合理,色彩运用得当

7

图文并茂,文字清晰易读

7

网页

        

分值

反映出作者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7

合理运用各种形式表现主题,有感染力

9

界面美观、布局设计独到,富有新意                                

9

程序设计

        

分值

合理运用有关形式表现主题,有实际意义

15

界面美观、布局合理,设计富有新意                                

10

④技术性(20分)

电脑绘画

        

分值

选用制作工具和制作技巧恰当

10

技术运用准确、适当、简洁

10

电脑动画

        

分值

选用制作工具和制作技巧恰当

6

技术运用准确、适当、简洁

6

画面衔接流畅,视听效果好

8

电子报刊

        

分值

选用制作工具和制作技巧恰当

7

技术运用准确、适当、简洁

7

包含报刊各要素

6

网页

         

分值

选用制作工具和制作技巧恰当

6

技术运用准确、适当、简洁

6

人机交互方便,结构清晰,导航和链接准确

8

程序设计

        

分值

算法简捷,思路清晰,方法独特

8

兼容性好,维护方便,易于安装和卸载

6

使用方便,人机交互好

6

2、评比办法

1)初评: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省学生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按要求推荐参加全国评比。

2)复评: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分组对推荐作品进行评比。同时,在2003年5月20日至6月10日期间,将推荐作品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网站(www.ncct.gov.cn)上公示。

3)终评:由专家组全体成员根据复评结果,综合评定作品的获奖等级。

4)面试:2003年暑假期间,以“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夏令营”形式组织入闱作品的作者参加面试,并出席颁奖活动。

面试方式:技术测试+答辩。

①技术测试:由作品作者根据现场命题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机操作创作一件作品,由技术专家当场审定。

②答辩:技术测试通过后,要求作者在5分钟时间内演示自己的参赛作品、介绍作品创意和创作重点、回答专家提问。

3、作品使用

各地上报的合格作品将长期放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网站(www.ncct.gov.cn)及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供广大中小学生和教育工作者观摩、欣赏、学习和应用。部分优秀作品,在书面征得作者同意的基础上,将编辑、加工后制作成《2003年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优秀作品集锦》(光盘),推荐给各地中小学生观摩欣赏、学习借鉴。

四、“竞赛项目”的分类、规则及要求  <回目录>

(一)项目分类

小学组:机器人灭火比赛

初中组:机器人灭火比赛、机器人足球比赛

高中组:机器人灭火比赛、机器人足球比赛

(二)规则

机器人灭火比赛规则(见附件一);

机器人足球比赛规则(见附件二)。

(三)有关要求

1、报名事项

机器人灭火比赛项目每省在不同学段组限报2个队;

机器人足球比赛项目每省初、高中组各限报1个队。

每队限报2名队员。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省为单位于2003年5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提交报名表(附表六)。

2、时间

竞赛将于2003年暑期,在山东省潍坊市举办“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夏令营暨颁奖仪式”时同期举行。

3、竞赛器材

对中小学生参加机器人竞赛项目的机器人产品不做限制,只要符合“机器人”定义概念的各类机器人产品均可参加竞赛活动。

参加机器人竞赛的选手参赛的各种器材(机器人、计算机及程序软件)需由参赛选手自备。

五、奖项设置  <回目录>

1、个人荣誉奖项

“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评选项目”和“竞赛项目”均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6名。

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集体荣誉奖项

设最佳组织奖42个。

其中,省级教育部门10个,中小学校32个。

1)授予一等奖作者所在学校“最佳组织奖”;

2)根据各省活动的组织情况(上报材料是否齐全、准确,参与活动的学校数百分比,参与活动的学生数百分比,获奖情况等指标)评定省级教育部门的“最佳组织奖”单位。

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活动”是一项高尚和纯洁的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的意义在于启发心灵、培养素质,因此,“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

六、“活动”的组织  <回目录>

1、组织领导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由“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领导;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指导;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人民教育出版社等联合主办。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信息交流处

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箱:hd@ncct.gov.cn

电话:(010)66096191

传真:(010)66096759